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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初识少年,相识相知


马车行了半天,莫桑在马车上被颠来晃去,昏昏欲睡,马车忽的停了,后脑勺儿往车厢上磕了一下,才使他清醒过来。

        一位瘦瘦高高,面色慈祥的老伯走到马车前叫了句“老爷”,身后又上来两个人安下下车的板凳,老爷麻利地下了马车,唤他跟上。

        他被人掺抱着下了车,才发现,真是好大的阵仗,偌大的宅子院子占了半条街,题着林府的匾额在光下反着粼粼的光斑,大门口宽得能并排进四五个人,门口站了不少家丁,还有几个带枪的士兵,门口两侧挂着的灯笼随着夜风微微地晃动,可众人手里提着的灯笼也似乎能将深夜照成个白昼,身为记者也有些年头,跑过不少影视基地也没这么大派头。

        莫桑外表是怯生生的小孩子,内里像刘姥姥进大观园,一个劲儿地喊国粹,被管家老伯牵着,进了大门还要再走进几道门,才看到一个身着华丽,化着精致妆容的女子笑意吟吟地迎了过来。

        “戈息,你回来了。”

        戈息?这是林府,所以他叫……林戈息?林戈息……林戈息!莫桑总算想起这人为什么眼熟了,林家,林戈息,不就是自己今天坐火车时看的那本小说少帅父亲的名字嘛?这身装扮也是小说里写的他老人家爱穿的,这么说,他穿书了,还是自己刚刚看过的那本?霸总爱情?该说这是有缘呢?还是造孽?

        可想了想又觉得不对,少帅的父亲,也就是林大帅,在少帅年纪轻轻的时候就死在了战场上,连尸体都被炸得四分五裂,派了几拨人都没将尸身找全,当时整个苏常城举城哀哭,百姓纷纷祭奠送灵,也算是忠烈扬名。但是这么一个英雄在那本小说里也就出场了五章,如果是穿书,这时间点也太诡异了。

        “老爷,这孩子是……”

        “哦,他是我在半路上遇到的,父母双亡,无依无靠的,又和偃儿差不多大,我就把他带回来了,孩子也挺乖的,多双筷子的事儿,咱们家又不是养不起。”

        太太表情淡淡,只是点了点头,在书里描写的是,傅康柔,林戈息的原配夫人,大家闺秀,南方亭州商贾大家傅家的女儿,祖上还是文豪出身,身份显赫,外貌嘛,正宗的南方姑娘,长相清婉端庄,双目似含了一汪清水,脸上浅浅的酒窝,待人以和,面面俱到,一举手一投足都是大家小姐的风范。可是这样的人在外人看来温和得像风一样,对谁都有礼,可实际上是拿出一点真心都难。她对我这个孩子报以同情,对我的照顾也仅限于给口饭吃给个地方住了,再大的家族,也不愿意养吃白食的白丁。

        莫桑被管家,也就是祥叔拉着到了宅子深处去了,宅子里深深的长廊交错,时不时冒出个钟灵毓秀的院子,两人拐来拐去,经过了屋子,又绕过了花园,还看到了几汪湖,莫桑早就转晕了,路过厨房的时候,善良的姨母还给了莫桑一个包子,都一天了,穿到谁身上也得饿呀,管他好吃不好吃,就先往嘴里塞,结果包子还没啃几口,又被祥叔领着要去别的地方,小孩子短短的手和脚真是让他跟不上脚步。

        这不,又转到了一个精美如画的院子,六角的门口上方,题者遒劲的三个字“角书院”,应是个类似于学堂或书房的地方吧?莫桑如是想。

        院子里安静的很,连打扫的下人都安安静静地做自己手头上的事儿,连我们到了都没人抬起头来,不像是进了哪位主子的院子,倒像是误闯了寺庙。

        “祥叔。”一个应是专门接待人的仆从走过来应话。

        “嗯,少爷这会儿读书吗?方便叫吗?”

        “约摸两刻前书声停了,按少爷的习惯,这会子应是有空的,我这就去叫。”

        莫桑手里的包子都凉了,一整院子的人严肃正经,搞得他也不好意思动口了。

        “祥叔!”

        一个八九岁的男孩从内屋出来,比他要高出一个头来,穿着样式简约的衣衫,可针脚绵密,料子贵重,按道理这个年纪应该没读过几本书,可偏偏这个孩子很沉稳,对人也是笑的,这声祥叔叫的也是很亲切,看来是管家看着长大的。

        “少爷,这孩子是老爷带回来的,夫人说看着还算老实,就留在这儿给少爷做个书童。”

        那个孩子比莫桑这具身体高出不少,围着瘦弱的他来回转了转,尖锐的目光充满审视,看得他浑身不舒服,莫桑不甘示弱,毫不畏惧地看了回去,一个眼神也不躲。

        莫桑记得,这应该就是未来的少帅了,名字叫林栖臣,明明算不上军人世家,也算得上门第书香,甚至父亲也是投笔从戎,名字却奔着战场去。

        他看了莫桑一会儿,什么也没说,就进屋了。

        莫桑内心翻了一个大大的白眼,什么意思?看不上我?老子也是本科生好伐,给你当书童是便宜你了,要不是为了活命,老子会受这份屈?

        祥叔却是松了一口气,欣慰的看了莫桑一眼,松开他的手,转身就去干自己的活儿了。

        院子里一位上了年纪的妈妈牵过他,把他往后面的房子里带,莫桑不解,问她是什么意思,妈妈声音低低地说:“少爷这是同意你留下了,你可有福了。”

        人人都说,这小少爷看起来简单和善,可实际上人很不好惹,心思也深沉,很难猜的透。

        第二天一早,那个上了年纪的妈妈,也就是巽妈妈,一大早便像唤醒小鸡仔一样地将莫桑给提溜起来,一字一句,不厌其烦地跟莫桑说在少爷身边应该干什么,少爷都有什么(习惯)毛病。

        莫桑学着像个不谙世事的小孩子,动作笨拙,他也确实不知道该怎么做,自己虽说是个打工仔,可哪干过这么文雅的活儿,伺候一个小少爷,给他磨墨、裁纸,帮他拿书,擦桌子,扫地,简直一个保姆加贴身助理,更重要的是繁体字莫桑根本就不认识几个,对文言文也是一知半解,被那小子内涵了也不知道。

        小少爷,也就是小团子林栖臣,对这个捡来的小书童没抱什么怜悯,他向来没有表面上那么乖顺,肯把这个小东西留下,也纯粹觉得他安静,不怎么吵闹,比那些爱叽叽喳喳的丫鬟老妪顺眼儿些,尤其是那对水汪汪的眼睛,似要把寒冬里所有沁人的融雪都纳入眸里,单薄的身躯躲在同样瘦弱的冯叔身后,如果不把他留下,恐怕来一阵稍大的风就会把人刮跑。

        三月后,林栖臣似是有些后悔,这个小书童着实没有看起来那么老实,给自己当书童,照顾起居也不是一两日了,甚至都不是一两月了,怎得这般冒失。

        来了几个月,磨得墨颜色还能不一,泡壶茶烧个水也能烫到手,巽妈妈拿过来的点心他总是能趁着林栖臣看书偷吃不少,老爷请来的私塾先生讲课虽确实算不得有趣,可也断不会有第二个人像他那样,主子上主子的课,他睡他的觉,寒冬里,外头的雪压断树枝吵不醒他,屋里头炭火将息吵不醒他,就连先生时而抑扬顿挫、时而慷慨激昂的声音也吵不醒他,当真不是来做工的,说是来讨债的还差不多。

        林栖臣读诗经的时候,顺手给他的小书童起了个名字,灼灼,桃之夭夭,灼灼其华,意为花开灿烂,算不得多洋气,可他见小书童拿着冬日里的红梅在院儿里的一片皑皑间奔跑,笑容似要比高骄阳,他便觉得很合适。

        莫桑,哦不,是灼灼,一开始不愿跟这儿的人过多交谈,万一自己有个什么机会就回去了呢?所以连名字也没透露,下人们一度以为是家里太穷没名儿,或是路上逃难指不定磕到哪儿忘记了,一概都叫他小书童,待到少爷跟他说给他取了个名儿的时候,他想,这便是自己在这个世界的名字了,灼灼,像是个女孩子的称呼,可……奇怪,这是自己看过的那本书没错,从人物到基本情节,可是……问题是那本书里根本就没有一个叫灼灼的人,少帅更没有什么从外面来的书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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