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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南稚


买线是个轻巧的活,也是张妈知道凌霄年纪小,爱出去逛,特意安排她这活。

        凌霄果然高兴,拉着张妈的衣襟连说了好些乖话,逗的张妈也笑了,张妈叮嘱她不要只顾着顽皮,误了事情,又告诉她哪几家的线好,那几家一定不可以买,凌霄都一一答应了。

        中午匆匆吃过饭,一点刚过,凌霄便约了隔壁家的小佣人翠儿一起去,年轻的女孩子,即便是什么都不买,只是逛也十分喜悦,因而两个人直逛了一下午,直到要回家去了才各自买了府里要的东西,平日里都是如此,只要晚饭前回来,这差事便算是交了。

        买线回来的路上,凌霄想起叙民说今天给她买钢笔回来,便有些急不可待,和翠儿分开后,凌霄飞快地往回跑。

        安平胡同直通张府,叙民平日里也是要走这条路进进出出的。想到叙民平日里走在这路上的样子,凌霄便觉得无限温馨,她轻巧地在大街上踏出一行小脚印,跑一阵跳一阵,从墙的这边走到另外一边,整个走之字行的路线,旁人看来这小丫头傻了傻气不知道在做些什么。

        凌霄知道,她自己这样走路,脚总会踩到叙民走过的地方,哪怕只重叠一点点,一点点也好。这欢喜只有她自己知道,甚至叙民都不知道,她踩着他走过的地方,凌霄心里快乐极了。

        回到家,叙民还没回来,这倒叫凌霄略略有些失望。人前她自然不敢显露什么,可一片失落之情越是无处表现,越是渴盼懂她失落的那个人早点回来。

        不料凌霄左等右等,叙民却过了晚饭时间还没回,这可真是期待越大,失落越多。凌霄期待了好大一阵子也无有所得,只能按捺住心情,不再去想叙民的事。

        马马虎虎吃过晚饭,伺候了老爷太太休息,时钟已经敲过九点钟,凌霄不当夜班,原是便要睡了。忽听得门房传来些声音,凌霄下了床来,穿好了鞋子听外面的声音。

        过了好一阵,果然听到叙民在说话,凌霄做出要去解手的样子,随手理了理头发,推门出来。

        她收拾的原是很快,但走路的人更快,凌霄出了门,恰见叙民正往廊子上走,很快便要转过去。

        大晚上的,凌霄不便喊他,只轻轻咳嗽了一声。

        叙民却并没听出是她,自然也没转头,只两三秒的功夫,他便往房里去了。

        这一下叫凌霄好大的失落,若是今晚没有见到叙民也便罢了,这见到了,却没说上一句话,真叫人好像咳嗽咳到一半似的。

        但这会去叙民房里是很不便的,要是等到明日,心里又很是发堵,凌霄在院子里站了一阵,只觉得身上冷了,才没精打采去了厕所。

        凌霄解手回来只见叙民房间里的灯还亮着,她眼巴巴望了一阵,想着叙民不知道在做些什么,叙民自然是愿意告诉她的,但自己却不便再过去,只得罢了。

        回了房,凌霄在床上翻来覆去想了好一阵。她想起前些年母亲在的时候,她读了几年书,母亲一去,她便一天学也不曾上了,张妈和太太虽然对她是好的,但也都是外人。从小没了父亲,又失了母亲,在她寂寥寡淡的生活里,叙民是她唯一熟识的人,她可以恼他,可以气他,但他都只是忍耐着,且并不会委屈。

        前叙民和她年纪都小,只小孩子一样在一处玩,这一两年她懂了很多事,有些事情是不需要教的,年纪到了,人好像就一下都懂了,叙民懂,她也懂,但他们什么都不可以多讲,只怕是旁人知道了,这点懂得都是不对的。

        想到这,凌霄越发觉得清冷,她坐起身,看着木桌上豆大的灯光摇曳摆动,照出自己的影子孤零零映在墙上,更是升起一阵哀愁。

        这样坐了半晌也是无法,凌霄又垂了几行泪,只能吹灯睡去。

        第二日,因着昨晚上凌霄睡得晚了,早上倒是一阵甜睡。

        到了八点钟,听到叙民房里按铃,凌霄才醒。忙下床来收拾了几把,幸而张妈烧好了水,凌霄匆匆提了直奔东厢房去了。

        敲了门,叙民亲自来开门,请她进去。

        凌霄昨晚虽不高兴,但哭了一阵倒也是释怀了大半,如今见到叙民,更是愁怨得解,因而也并未对他露出不悦之色。

        凌霄在洗手架子前把洗脸盆,毛巾,香胰子都备好,叙民便叫叙民来洗脸。

        叙民只笑嘻嘻的看着她,也不洗脸。凌霄知道他多半不怀好意,也不去理会他。准备好了东西,她作势便要出门去。

        叙民扯住她一只手,凌霄不似往日那般甩开他,叙民便笑着拉她到沙发上坐了。

        他从沙发旁边的抽屉里取出一只黑色绒布的长条盒子,笑着打开给凌霄看。

        凌霄抬眼去看,只见一只白色大理石纹的钢笔赫然躺在里面。

        叙民道:“可喜欢?”

        凌霄接过钢笔拿在手里,她小心翼翼的,生怕一个不小心跌了。叙民坐的离她很近,若是平时,凌霄会让开一些。现下里只顾着看钢笔,倒也是没移动。

        叙民拔开笔帽,凌霄只见那里面的笔身是黑色,下面是金黄色的钢笔头,笔尖呈饱满圆润的球形,球形上头有处半月牙的镂空,镂空做的甚是精美,整只笔看起来流光溢彩又朴实妥帖。

        叙民给她解释:“这笔头是14k金的,原也不值多少钱,但做笔用这个已经很好,你写写看,看是不是伏手。”

        凌霄低了头抿嘴笑道:“我又不大会写字,写什么呢?”

        叙民也低了头,和她挨在一处,道:“你之前也读过书,写几个字肯定会的,像是“大”,“小”,这些你总会吧。”

        凌霄偏头想了想,便要写一个“小”字。

        她许久没有写过字的,手有些颤抖。落笔写了一下,凌霄看到自己写的歪歪扭扭很是不好,也不肯再写第二笔,只怕叙民笑她。

        因她不肯写,叙民怕钢笔开着把墨水撒出来,因而从凌霄手里接过笔,把笔帽盖好,这才把钢笔重新交在凌霄手里。

        叙民道:“写字也不着急这一刻,你收着吧,我给你几张字纸,你得空了再写。”

        凌霄点点头,她把笔握在手里,这笔沉甸甸的,让人有种莫名的安心。有些东西做的很好,即便是值不了多少钱,但总给人一种安心的感觉,至少,凌霄如此。

        叙民开了另外一只抽屉,从里头取出几页写字纸来,凌霄接了叙民的纸,把笔和之都放进口袋里,等放好了,她又摸了摸口袋,再确认放好了。

        凌霄站起身,她看一眼叙民,叙民好像也懂得她的心事,冲她点头道:“去吧。”

        凌霄便笑了笑,端了水盆出去。

        在庭前泼了水,远远听到大门口传来女孩子清清灵灵的笑声。凌霄听得出是三小姐南稚的声音,知道她这是从学里回来了,忙赶出来迎接。

        出了二房门,只见院子里已经满是人。张妈和南稚的丫头小娇正拎着东西往后头走,南稚则挽着嫂子少菊的手说有笑地迎面走进来。

        南稚是张家最小的孩子,也是唯一的一个女孩,是个实打实的千宠万爱的大小姐,现今她在法国学堂读书,穿的是洋装,荷叶领的蕾丝上衣,粉色百褶半身裙,脚上穿着粉色半高跟的鞋。头发是时兴的宫廷式卷发。不要说她本身便生的中上之姿,即便是个普通的女孩子,就她这样的一身打扮,不管是走在哪里,都是人群中格外瞩目的对象。

        凌霄未看见有什么要提的行李,便垂手在一旁立了。

        少时,叙民从廊子里边走出来,人还没出垂花门,便笑吟吟道:“三妹怎么上午就回来了,别是逃学了吧。”

        展眼不见,叙民已换了一身白西服,滚着黑色的边,手里拿着配套的宽帽檐黑丝带的礼帽,脚下是一双擦的铮亮的皮鞋。他和南稚遥遥对着站立了,兄妹两个两个像是一个世界里来的,别人都和他们不配。

        南稚笑道:“学堂里的英语老师临时有事,提前了半天放假,二哥这是到哪里去?我才回来,也不陪我说话。”

        叙民道:“同学约了去打网球,你要是去,可以带着你。”

        南稚扬头一笑,道:“二哥,当着这么多人,我原是不想拆穿你这谎话,请问,打网球哪有穿成你这样的?”

        这话一出,众人也都笑了。

        叙民不慌不忙地道:“我先出去会个朋友,等下便回来换衣服的,你要是想去,等我回来叫你,这可不是我说谎罢。”

        他这话旁人没多想,凌霄却记在了心里,听叙民的意思,这分明是不能说去会什么朋友,便先提要出去打网球。没想到三小姐不经意拆穿,才不得不说出要先出去会朋友。

        凌霄心想,若是叙民心虚,自然会往自己这边看一看,她便故意不去看叙民,余光却能把他一举一动都看在眼里。

        果不其然,叙民的眼睛往这边飞速的瞄了一眼,旁人许是没有看出来,凌霄却看得真切。她一半是欣慰一半是怀疑。欣慰的是,叙民做了亏心事,还知道自己会介意,会想得到自己的感受。怀疑的是,这样遮着掩着,这所谓的会朋友,能是什么朋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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