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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六章 专杀


  王五爷本来要去拜访兰迪的,可是远远见到雾朦纱进了兰迪的帐篷,就知趣地避开了。
  没想到那个白衣女子不一会就出来了,王五爷怀着对兰恩公某些不敬的想法,敲响了帐篷的门。
  进了帐篷,果然,兰迪的神色有点不安,  王五爷假装没看见,“兰恩公,这么晚来打扰你,实在是抱歉。”
  等在兰迪的相让下坐在床沿,王五一抱拳,“若不是恩公搭救,王某今日已经见光明神去了。
  这人啊,死过一遍,  心情就完全不一样。
  人生无常,  不知意外和明天那一个先到来,因此这求道之心益发地强烈。
  白天我和海青兄弟说,霍元甲自创了迷踪艺,实际上呢,老哥哥我在刀术上,也早有自己的创建。
  当时我辅佐谭复生,意气风发,体内魔力蠢蠢欲动,颇有成圣之兆。
  可是变法失败,谭复生就义。我当了拳民,杀洋人,又被朝廷所不容。
  哥哥我顿时觉得大夏未来无望,都生了求死之心。
  今天恩公你救了我出来,我不过也想着去津门前线,将这条命拼在和洋鬼子的战斗里而已。
  可是听你和刘兄弟说,有一种救国的办法,  能让大夏复兴,哥哥我顿时有了求生的欲望,  不知道的话,睡不着觉啊。
  万望恩公赐教,我才能心安啊。”
  兰迪望着这位五十多岁的大侠,只见王五一脸正气,全无自私自利之心。
  在他身上,兰迪恍惚看到师兄邵山为救国救民的理想,全然忘我的那种劲头。
  而且王五爷为了门徒不被牵连,宁可自己慷慨赴死,和兰迪的想法也十分契合。
  既想救国救民,又愿意亲人和兄弟们都平安富贵,这正是兰迪的想法。
  这位江湖大侠十分对兰迪的脾气,兰迪只觉心底热血涌动,站起来,向王五爷躬身一礼。
  “王五爷心底无私,一心报国,为国为民,堪称侠之大者,我兰迪远远不如,  十分钦佩。
  你一口一个恩公,让我内心很不安。若是王五爷不嫌弃,兰某愿认老哥哥为兄,以后咱们兄弟相称即可。”
  王五爷哈哈大笑,“能和你这个被神圣巨龙认可的龙骑士结为兄弟,王某十分欢喜,以后你就是我的兰老弟了。”
  “小弟见过大哥。”
  与跟瑞元很勉强的兄弟关系不一样,兰迪是真的和王五爷这样的大侠一见投缘。
  王五爷是比较传统的人,当下一拉兰迪,走,出去咱们冲北磕头去。
  兰迪慨然而出,大喝了一声,“三毛,酒来!我要和王五哥哥结拜。”
  两人朝北磕头,接过三毛递过的两碗酒,端在手里,兰迪朗声宣言:“今日兰迪和王哥哥结为兄弟,愿同心协力,为复兴大夏竭尽全力。”
  王五:“一起杀洋鬼子,打出一个铁桶般的大夏江山。皇天后土,俱为见证。”
  “皇天后土,俱为见证。”
  两人干了酒,站起来,四手相握,哈哈大笑,一时基情满满。
  见两人的动静把大家都招了出来,王五拱手来了个罗圈揖,拉着兰迪重新进了帐篷。
  “现在咱们是兄弟了,你总能告诉我你们的道道了吧?没事,不管你们是长毛、捻子的余部,还是拜白莲圣母的都没关系。
  哪怕是什么无生老母,真空家乡,只要真能救大夏,老哥哥我也一样义无反顾。”
  “我和哥哥你结拜是意气相投,和这个倒没关系。我不是不愿意跟你说,主要是我对这屠龙术了解也不深。
  这件事说来话长,我曾拿着于剑圣的藏宝图去过一趟里海……
  后来,屠龙术一出,就产生了三位大贤者,他们才是能传播屠龙术的人,兄弟我连贤者都不是,很难说得透彻明白啊。
  这三位大贤者里,有一个露西亚人。另两个嘛,邵山师兄主要擅长在知识分子,留洋学生里传播这东西。
  哥哥你要是想学这个,我建议你去潭州找石远。
  他在那里开了个农民夜校,连不识字的农民他都能教会,这方面我是不行的。”
  “没有的事。潭州太远,我还要跟你去杀洋鬼子,哪有功夫去上什么夜校?
  你就先把你了解的跟我说说,哥哥我要是实在听不明白,再去找石远不就得了?”
  “那好,据我的了解,屠龙术把这个世界的人,是按阶级分的……”
  兰迪一点也不擅长传道,真的让他当众开讲,估计听众不是听糊涂了,就是被带跑偏了。
  可是王五和他原来对世界的看法基本一致,都是一腔热血,为国为民,这去除农民、小资的私心之类的过程直接免了。
  传道为啥需要大贤者?就是人啊,是一种非常迷之自信的动物,大多数都认为自己了解了世界的真相,对别人声称的真理嗤之以鼻。
  满的杯子当然倒不进去水,大贤者的本事就是能循循善诱,分析出你原来心里想的啥。
  分析你的需求,掰饽饽数馅儿,给你洗涤心灵,去除原来偏执的认知。放空偏见之后,再把他掌握的道理给你灌输进去。
  王五一心报国,内心迷茫,杯子原来就是空的,和兰迪的性格脾气又极其接近。
  因此兰迪说完他对屠龙术的理解,王五得到了强烈的共振,立刻全盘接受了,比什么大贤者讲课的效果都好。
  所以兰迪对王五的传道属于专杀,同样的话,讲给别人,恐怕毫无效果。
  大贤者能有教无类,将大道普及给众生,兰迪只能传王五一个而已。
  两人一唠就唠到了半夜,王五精神状态一下子不一样了,眼睛放光,对未来充满了希望与自信。
  “兄弟,我就说你行,我全明白了,以前这五十多年算是白活了,世界上竟然有这样的道理。
  以后哥哥我就跟兄弟你干了。咱们一起建立一个人人平等,没有皇帝,穷苦老百姓都能安居乐业的新大夏!”
  兰迪是真没想到自己这个一心练剑,不善言辞的人也有给人传道成功的一天。
  王五忽然看向兰迪,“兄弟,对不起,你出去一下,我要占用你的帐篷一会儿。”
  看王五忽然盘膝而坐,兰迪悄悄退了出去。
  兰迪出得帐篷,忽见雾朦纱正好走了过来,看见兰迪出来,将手里的披风一抖,“看我补得怎么样?小师叔你满意不?”
  兰迪小时候穿的一直都是带补丁的衣服,没觉得有什么不好,接过披风,准备无论雾姐补成什么样都要夸两句。
  结果披风一展开,兰迪大为惊讶。那个破了个洞的地方,补的不是相同颜色的料子。
  一个大大的红色的五角形盖在了上面。
  兰迪一直非常低调,披风是深蓝色的,不像一些大帅什么的喜欢大红的披风。
  可是这个补丁一打,兰迪觉得看得分外地顺眼,“雾姐,你实在太了解我了,我的披风不换了,要一直穿着。”
  雾朦纱用红布给兰迪补披风,心里存的小心思是和自己的红剑穗配成一对。
  听兰迪说的话,误会了,脸立刻红了。我补的披风,他居然要一直穿着,是不是——
  雾朦纱立刻眼睛发亮,飒爽英姿的江湖儿女,突然变得有点儿扭捏,“来,我给你披上看看。”
  雾朦纱翘起脚,把披风披在兰迪肩上,围着兰迪转了半圈,仰头给他在胸前系上,忽然又是一声惊叫。
  兰迪身后的帐篷里发出强烈的白光,冲天而起,直上云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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