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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第28章


漫长的夜刚过,月影还未完全散尽,晨曦的光线就已经大摇大摆地踏入房间了。窗帘未拉,竖在中间的窗框生生地将光线切割成两半,形成鲜明的光柱,照亮了房间里空气中的每一片灰尘,它们如浮游般飘动在空气中的每一个角落,严丝密缝。房间里任何的风吹草动都逃不过它们的眼睛。

        床上睡着人翻了个身动了一下,一双白皙的小腿被迫离开了温暖的被窝,直接就暴露在了空气中。漏在外的皮肤呼着凉气,藏在内里的骨肉还在享着温热。

        萧久在这两重天的享受中睁开眼睛,13年后的她再次有了这样的一天。她下地,穿上毛绒绿拖鞋,走过木质的地板,打开还关着的后窗往下看。

        萧久笑了!

        内院中的男子,身着长衫,修身而立!

        光从背影,萧久就知道那是谁。

        听到窗户打开,站在楼下的人,转身抬头看向二楼,嘴角含着浓重的暖意。

        两个都笑了,谁也没有说话。

        萧久记忆中,曾经十里围墙下,年少时的哥哥经常一身素衫立在院子里,晨曦的光影会将哥哥的背影拉得好长好长。

        教书法先生执意要求哥哥这么穿,他说:只有中国的衫衣和书法相交相会,方能凸显中华书法的气韵。

        其实没有人知道,是她用一盘盘素手红烧贿赂了先生。

        “我觉得哥哥这么穿最帅,先生你去和哥哥说,让他每次上课都这么穿,好不好?”

        “小丫头,就你心思多,那我有什么好处。”

        “我给你吃这个好不好?”

        “一言为定!”

        此后院子才有了这多见的一幕,衫衣,素手;晨曦朝露,樟树鸟鸣的单衣少年驻足楼下。

        七姐从内院的侧门走过,无意间看见了这一幕。她不由失神了,这一幕,很多年前她似乎也看到过,那时的她断然没有想到,历经了几番岁月,坎坷过多载人生,如今还能看见这恰是从前,两小无猜般的光景。

        只是,当年的少年郎早已退去了年少的气韵,取代而之的是让她都忌惮三分的成熟、老练和果敢。

        而楼上的小丫头,虽看似一如从前般软绒可爱,但眼角眉梢间掩不住的坚毅流转其中,时刻彰着她是一名军人的事实。

        萧久穿着拖鞋下来,翠绿的毛毛拖鞋轻巧地包裹着瓷白的小脚,站在染着青苔的砖瓦之间,实在可爱!

        林尽欢竭力忍住了如小时候那般一把抱起这个小姑娘的念头,只是走近轻牵起了她的手,拉在身边。

        他们一起穿过竹林,走过小巷子,透过层层掩映走到一个小院子里。

        从小院儿房间里走出来的人,胖乎乎的,见来人后,满眼喜道:“小黄丫头,可算回来啦!”。

        萧久听着鼻子就酸了,这是后厨的尕尕叔叔,除了他两鬓之间斑白的几缕白发,他几乎哪里都没变,对她的叫法也如从前那边,叫他小黄丫头,一切熟悉地就像是她从来没有离开过那般。

        “恩,回来啦!”萧久的鼻子有些发酸。

        “来,先尝尝我拿手的这个这蒸饺!”

        林尽欢站起来接过尕尕叔叔递过来的蒸饺,顺道扶了他一下。“尕尕叔辛苦。”

        “嗨,哪里的话,丫头回来了,我哪有不下厨的道理,丫头多吃点嘞!”

        “好!谢谢叔”

        尕尕叔叔从她记事起就在院子里,因为天生的小儿麻痹,腿脚不是太灵便。但因为和哥哥的祖母关系很好,所以一直在院子的厨房。

        “尕尕叔叔,大家可都还在?”

        “嗨,丫头,你这一走就是13年啊,大家都老啦,老滑头不在啦,去年你范阿姨也走啦,其他人倒是还在,但大多都老得腿脚不灵便啦,你哥考虑周全,让大多数人都回家养老去了。现在在小厨房的大多数都是年轻一辈儿了。”

        萧久,眼眶一热,心里也挺难受。

        她离开的时候,院子的小厨房多是当年和祖母一同进退过来的老人,她们每个人手上都传承着院子的绝活。当年,是他们手把手地亲手教她,才让她从年少便得一身人人惊叹不已的厨艺真传。

        林尽欢看出了萧久的动容,故意给老人家使了眼色。

        尕叔见状道:“丫头,生老病死,世间常态,你也不要难过,这不还有我在这儿等你?”

        萧久正打算张嘴说什么的时候,林尽欢故意把一个蒸饺塞到她的嘴里。

        然后故意笑嘻嘻地说:“尕叔想让你趁热吃。”

        萧久满嘴的蒸饺,嘴角也开始流油,手忙脚乱地去抽纸擦。无奈之下,还不忘从绿意葱茏的拖鞋里抽出一只脚踩了林尽欢一脚。

        这一脚这是用了力气的。林尽欢疼得龇牙咧嘴。

        尕叔看这两个孩子一如从前那般,他看着打心眼里开心,嘴上不由地嘿嘿一笑。

        林尽欢疼在脚上,开心在心里。因为小丫头,终于放下局促,开始如从前一般在他面前肆无忌惮。他所求不过如此!

        吃过饭,他们并没有原路返回,反而是半躺在侧门出去的竹林雅室里间,坐着摇椅消食,这是他们之前常做的事情。

        只是不同于从前的是,当年的两人谁的脚也够不着地,只能任由偌大的摇摇椅自由地将他们荡在这无人的竹林间。

        而现在,林尽欢的长腿一点随意地控制着摇椅的方向和晃动的力度,一荡一荡地细数着这些年的每一个人,每一件事。

        “莫先生该到了,我们走吧!”

        “好。”

        萧久拉着林尽欢走上了石板路。一弯一转,终于是走到了一条细小的墙缝路前。

        林尽欢往前走了几步,侧身靠墙而立,眼底深切的情谊浓得有些化不开,他自己察觉不到,也控制不了。

        他深深地看了她许久,低问“小久,你还记得我们以前怎么从这里过去吗?”

        林尽欢的眼神让萧久心头发烫,她控制不住地胡思乱想,还没回答,她就被林尽欢直接拉进了巷子,萧久一走进来就发现,曾刚好容纳他们两人的巷子,不知道什么时候又变窄了。

        她的脸紧紧地趴在哥哥的胸膛上,他们如今的身高差,原来已经这么大了。

        “咚、咚······”耳边是有力的心跳声,一下一下。振得她脸颊有些发烫,她对这种感觉有些陌生,又不知道如何应对。

        索性如小时候般,凑近,直接抱紧了哥哥的腰。

        被抱的人明显僵了一下。

        林尽欢没有预料到萧久会抱他,但他实在享受这突如其来的温暖,他无声地低头拉起小久的手放在他的肩膀上,双手放在她的腰间,几乎将她半抬起来。

        如小时候那般喊起了口号,“走喽,前脚后脚,前脚后脚,前脚后脚,前脚后脚。”

        萧久也不由自主的也开心地跟着他喊了起来。林尽欢,贪婪地心想,希望这个巷子永远没有尽头才好。

        现在这一刻对他而言就好像梦一般,无数次,当他一个人走在这个偏窄的小巷时,当年的一砖一瓦,一步一脚,无时无刻不在提醒他小久还没有回家的事实。

        没走几步竟然就到了巷子尽头。

        两个人相视一笑,都有些意外,小久说:“真快!我记得之前要走好久呢?”

        “嗯,是我们的小久长高了呢,还是我们这条巷子变短了呢?”

        萧久自然听得出哥哥话里话外的揶揄。

        “哼!”她假装生气,一个人独自向前走了。

        林尽欢快步跟上,嘴角还带着来不及收起的笑意。

        穿过窄巷子就是院子的书院,浓重的墨香扑面而来。

        这是多年前她和哥哥练字的地方。

        院子里很干净,看来常常有人打扫。不过眼下这里,好像并没有人。看来莫先生还没有来。

        林尽欢趁机把小久推到砚台前:“来写写?”

        萧久笑中带着控诉,“不要”。

        同时,她在不弄疼他的前提下,反手敏捷地将两个人换了位置。

        “哥,我看着你写。”

        当年她真的很认真地在这里写,但先生总批评她写得不好,说她不通此道。

        如今多年未染,写成什么四不像,更是了然。

        林尽欢抬手,两指轻轻弹了一下小久的头“好”

        宣纸一展,林尽欢便挥笔下来,放手则去,宛若信笔涂鸦,不禁让人心里一抖,着实想先心疼一下泛着光亮的鲜白宣纸。

        蓦地,笔落纸凝,妙在心手,手随心动,横即出,雄浑苍劲颈骨具备;浑然天成间,忽地鸾回凤舞,矫若游龙,肆意飞扬间顺手点了一瞬美女簪花,落笔即成烟。一个落肩一个舒气,“久”字潇洒俊逸地就摆在方正宣纸的左侧。

        心随笔动,萧久跟着林尽欢的笔同时落肩收气。

        林尽欢侧目看了萧久一眼,伸手把她拉过胸前,右手如小时候那般握了上去,胸怀的一方间窄得让一切都无从遮掩,温热的后背随之压了过来。

        除了石头屋那晚,长大以来她和哥哥从未有过这样的亲昵,萧久瞬间软了腰,手上更是软的没了力气。

        林尽欢不由地握紧了小久的手,再次提笔而上,倚侧秀逸,横折一笔而下,还未停歇便跟上了个银钩玉唾。

        之后轻轻地着了墨,简单秀润的又来了一丿后,便忽地以绵里裹铁之势头挥笔而就,一反之前的秀骨之姿势,将最后一个“欢”字写完,挺拔刚劲力透纸背。

        萧久动容,怪不得哥哥身上总有淡淡的墨香,想来这些年,他对自己的笔根从未懈怠。

        而她自己本就在这方面四不像,如今多年未提笔,现在哪里还敢上手。

        虽不会写,但并不代表她不懂,小时候的耳濡目染,让她还是有一些欣赏之能的。

        哥哥的字,前有“又”字的挥洒自如和潇洒奔放,后有“欠”字上部的圆转回还,雍容大度,但最后的一个人字,遒劲有力,一字见心。

        先生曾说过哥哥的笔下有人生,那时候她并不明白先生在说什么,现在恍惚间她似乎明白了些许,又好似并不明白。

        萧久心底透着浅浅的心疼。这些年中觉酒店都发展得很快,在看得见看不见的地方,她都听说过哥哥的很多闲言碎语,他们说中觉酒店的老板年纪轻轻,却诡谲狡猾、心思深沉、算无遗策,吃人不吐骨头,实属魑魅魍魉之行列。

        但是人们不知道,院子的拱门之下,哥哥曾如他们见过的最亮眼的少年那般,跨步穿过,回眸间尽是喜笑颜开,朗声大笑。哥哥也曾是如他们的儿郎那般,是明朗的少年。

        人们还说他们曾经见过一次院子的老板,老气横秋、心如死灰、落寞如斯,看面相,命里就是且行且过的浮游之人,本就没什么盼头,如今怕是快入土了!院子的气运怕是也不行了!

        但那些人并不知道,院子里一树树白花的梨苑林内,咕咕作响的秋雨鱼塘边,她见过哥哥如热血少年般澎湃热切地期待过。

        萧久知道,那才是真正的哥哥。

        萧久长久地没有说话,林尽欢弯腰侧头想看清她的表情,萧久出神间一个没站稳,竟然半倒在他怀里。

        林尽欢抱了个满怀,朗声带着笑意嘲弄道:“就你这样,你到底是怎么和人家那种特种兵格斗的!”

        萧久身上的旖旎和不自然随着林尽欢的玩笑散去,她挑眉,还没站直,身体就来了一个巧妙的后钩,一个旋转,林尽欢还没明白所以,就反过来半躺在了小久给他准备好的膝盖上。

        林尽欢背部悬空,只有小久的一个膝盖给他来支撑,他有些没有安全感,想要抓住点什么。

        萧久却偏不如他的意,不仅阻止了他抓东西的手,还恶意挑了挑林尽欢的眼镜:“你可不是我的对手!”

        俏皮可爱间显现出的尽是和寻常女孩子的与众不同,对男人散发着致命的魅力,总能激起他们身体里潜在的征服欲。

        林尽欢看得喉头一紧。

        小姑娘却不自知。

        “叮咚叮咚叮咚叮咚……”

        一个电话适时地打破了眼下的尴尬。林尽欢顺势接起了电话。

        “好,让莫先生先去忙吧,以后来日方长,什么时候都可以。”

        “好!”

        林尽欢挂掉电话!萧久上前问:“莫先生今天不来了吗?”

        “嗯,他家里有事,我们改日再约吧。”

        “好吧!”

        萧久微微点头,表示理解,表情上也并没有太大的失落。

        她站起来后打算四处看看,刚刚她进来的时候注意到,书院虽然整体没什么大的变化,但在一些细枝末节上变化还是蛮大的。

        林尽欢也不妨碍她,他坐在原地,由着她做自己想做的事情。

        绕过百鸟木刻屏风之后,萧欢看见了一幅画。

        刚刚心间的喜悦和雀跃遽然间彻底平静下来。屏风之后的墙上挂着一幅装裱得非常精致的画像。

        画像中的人她不认识,但画像中的那张脸她却非常熟悉。那天哥哥给马驮看甘尼的临终信时,里面有一张照片,照片中人即是这画像中人。这是甘尼的画像。

        在照片如此方便的年代,能用这么古老的方式去画下一个人,那该是一份何等沉重的思念。

        只是她还有些不明白,为什么画像把甘尼故意画成了一个女人!

        萧久的心涨得有些满,她有着不理解自己为什么会这样。

        她不自然地避开自己不受控制焦灼在画像上的眼神。

        回头正好撞上林尽欢的目光,林尽欢看了一下墙上的画像,只需一眼,他便捕捉到了面前人全部的小心思。

        他坦荡地回应,“过来!”

        萧久没动,有些不好意思地说:“哥,我不是什么都要知道的!”

        林尽欢只能自己也走到画像前,眼睛直直地盯着挂在墙上的画像,然后轻轻摆正了萧久的头,让她也陪自己盯着眼前的画像:“小久,还记得甘尼留下来的遗书吗?”

        萧久点点头没有说话。

        “他还有个妹妹,叫甘心。画是甘尼画的,和遗书一起寄过来的,他说等甘心找到自己的归宿时,我就代替他把这张画像送给甘心,作为对她最后的祝福!”

        “可,画上的人明明——”

        “明明是甘尼,对吗?”

        林尽欢打断了萧久还未说出口的话,解释道:“他们两个是龙凤胎,除了性别,几乎一模一样。有时候连我自己都分不清楚哪个是甘心,哪个是甘尼?这些年我一直在照顾着甘心,我欠她的,是我让她失去了这个世界上唯一的依靠和血亲。我得为此负责,以后等她找到中意的另一半,我会代替她哥把这幅画交到他的手上。明天她会来中觉酒店,小久和我一起去见她吧!”

        萧久心中的那根神经一直在喊着不愿,但看着哥哥低头侧身期待地看着她,她不自觉点了点头。

        离开前,萧久最后回头看了一眼墙上的画,哥哥,其实你误会了,甘尼给你的,哪里是画像!是甘心的归宿!

        人生中,萧久第一次开始羡慕画中的女人,因为有一天,她会拥有这个世界上最好的人。

        因为萧久深知,哥哥是多么守诺之人。如果他知道甘尼真正的意思,他一定会做出选择。

        但无论如何,她只要哥哥幸福,幸福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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