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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静缓篇_唯爱是锦


十七岁以前,我的生活一直很平静,很单纯。我以为我会按着豪门的规矩就那么过下去,上个好大学,毕业出国镀金,回国接受安排企业联姻,再接手家族工作,与丈夫共同打拼各自的领域。和所有的豪门女孩一样,撒撒娇,耍耍小性子,做父母眼中的乖囡囡,当好外人眼中的天之骄女。

        可这一切在遇见他的那一刻打乱了……

        那一年的初秋很美,红叶摇曳,微风和煦,但艳阳依旧照耀大地,让人感到夏天未尽的信息。

        我乘着车子去学校报到,在哪里见到了他。他嚣张,霸道,没有半点绅士风度,随性的痞态里透着股子二世祖的纨绔,是我最讨厌的那种男人!

        一眼看穿,他在刻意的用假象掩盖自己的真实,真是虚伪!

        不知为什么,似乎只一眼,我们两就达成了一至的共识,两看生厌,再看,就深恶了!

        一场交锋后,我觉得自己很无聊,竟然和这家伙一般见识,却又控制不住自己的脾气,就想和他据理力争。那大概是我十七年间第二次失态了,第一次失态是在十三岁那年,似乎是因为一次活动交流,遇见了一个讨厌的男生,而那个男生的名字和样子,我已经不记得了。

        说来也怪,第一次见到他,居然有种似曾相识的错觉,仿佛又回到了几年前的那次际遇,很讨厌这样的感觉。

        作为新生代表,我一如往常的上台发言,在众人瞩目下自信冉冉的背完稿子,继续装淑女的鞠躬下台。而他在我之后走上台去,我坐在台下首席看着他,或许从那一刻开始我就不由自主的想要注视他,自信的他,高傲的他,卓绝的他……

        也是那一刻,我记住了他的名字,艾锦,一个与我几乎不差上下的男生。

        分班的时候,按学号排序分配,我们自然是被分在一个班里。从哪一天开始,我们两较上劲了,不论是课题实验,还是平时考试,甚至我最不屑参与的班会、学生会选举,我都要和他争上一争。

        渐渐的,我发现自己似乎变得幼稚了,竟然将时间花在这些无聊的事上。室友们说我们两上辈子肯定是冤家,要不不会斗得那么凶,而我也不是个爱斗的人。

        为此,母亲找过我谈话,身为系里王牌教授的父亲也找过我们,言语之外的意思不过是想让我们两和好,不要再闹了,有损系里对外的形象。

        有生以来,我似乎第一次不听话的闹小孩子脾气,告诉父母,我没有错,就是要和他斗到底!当时,母亲似乎为此而发过火,不过,具体是什么情况现在的我已经忘了,只记得,谈话后的艾锦渐渐的收敛了气焰,连带我也觉得无趣,收敛了身上的利刺。

        再后来的渐渐交往中,我们的关系渐渐缓和,而那次户外游学将我们的紧张关系调整过来。

        户外游学就和旅游差不多,班导带着我们去爬山,我们两斗气的爬山,看谁能最快的爬上去。赌气,我竟然答应了,可我忽略了一点,男女的体力是有差别的,显然,我爬到一半的时候就跑不动了,而同伴们早被我们两甩在了身后。

        “怎么?这么快苏大小姐就要认输了!”艾锦摇摇头,戏谑的说,“还真是大小姐,这点路就爬不动了,啧啧!”

        “谁说我爬不动的,我看是你爬不动了装孬!”

        被他激怒了,我咬咬牙怒视着他,打算拼了这口气也要赢他!

        本着古人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的先例,我深吸口气鼓足全力往上攀登。可是走得太急没看路,我被脚下长势极其古怪的树根绊倒了,擦破了膝盖,勾破了裙角不说,还把脚崴了。

        当时,我就在心里叫惨,前无路人救命,后无同伴救援,唯一一个“敌人”就在眼前,这次特定是要被他嘲笑死。

        可他并没有对我落井下石,反而着急的扯下脖上系着的松垮垮的领带,蹲下身一把捞过我的腿,用矿泉水直接淋在伤口上,边洗着伤口,边吹着气。洗干净伤口他用领带绷住我膝盖上的伤口,白了我一眼说:“逞什么强,疼就叫出来!”

        “哼!”我咬着唇,不愿在他面前显示丝毫的软弱。“不要你假好心,想笑就笑吧,你不就像看到我倒霉,然后幸灾乐祸吗!”

        “不知好歹!”艾锦皱着眉骂我,可转瞬又心软了,“喂,还能不能走!”

        “放心,死不了!”我不甘示弱的还嘴,努力的试图站起来,一动才发现脚崴了。我又一次的跌倒,疼得只觉得冷汗直往外冒,向检查下脚踝,又碍于伤的是磕伤膝盖的腿,蜷起来更疼,就能小声哼哼。

        “女人,你真的很不乖!”口不对心。

        “男人,你真的很讨厌!”自大狂妄。

        出奇的是,这次他并没有还嘴,再次俯下身帮我检查伤口。他帮我脱掉运动鞋,仿佛是故意的用手捏着受伤的脚踝,按在肿起的地方,低笑着问,“很疼吧,伤成这样还逞强!苏静缓,你是不是从来就没试过输的滋味,所以才这么爱争啊!”

        “嘁,你不也一样!”我们两是一样的人,从来都是被众星捧月,没有试过跌下来的感觉。但我们彼此都清楚,从最高处跌下来的人一般都会摔得血肉模糊,所以我们从来都是争着往更高的地方爬,谁也不想做摔下来的那个。

        “来,上来!”艾锦蹲下身朝我伸出手,我怔怔的看着他,第一次没有和他争辩,老老实实的伸出手,搭在他的手心里。反手一拉,他将我拽倒背上,“喂,趴好了,我可不想半道上把你扔下去!”

        我记得,那双手很美,手掌宽厚温暖,手指修长均匀,指节分明,很适合弹钢琴。也记得,他的背很宽,很温暖,透着衣衫可以感觉到他的体温,颈间若有若无的透着股淡淡的熏香。

        他是个干净的男生,也是个很有生活质量的男人,只是我现在才注意到。

        “为什么!”我趴在他的背上,双手环着他的脖子,耳边是他微微加重的呼吸,大概是因为加上我重量的缘故,他很累了。“为什么帮我,你大可以走开,去山顶拿了旗子回来取笑我!”

        “苏静缓,别把人想的那么丑陋,至少我不是那样的人!”他是虚伪,但只限于外人,对她,他从头到尾都很真实,就差没拿刀子划开胸膛,刨心给她看了。

        被他说的无言以对,我难得安静的面对他,直到快到山顶时,我终于小声的说出了那句衷心的话,“谢谢,艾锦。”

        所有人都不知道我们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只知道我们的关系终于改善了,见面打个招呼,也称得上“相敬如宾”了。

        在不久的一次圣诞舞会上,他向我伸出手,邀请我跳第一支舞,并对我说:“苏静缓,我们言和吧!”

        大概是因为我也觉得斗的无聊的缘故,并没有什么异议,第二次与他达成共识,言归于好。十二点的舞会过去,他送给我一份圣诞礼物,里面礼盒里装着一枚水晶的天使娃娃项坠,看到礼物的那一刻我有些诧异的接过,然后有些别扭的将手里同样的礼盒塞给他。

        “没想到那么巧,和你买了一样的礼物,送给你!”

        “呵呵,这至少可以说明我们心有灵犀!”

        从那以后,我们又换了一种形式相处,接过越闹越亲密,成了无话不说的“哥们”。而我们的这种友谊看在别人眼里就是别样的亲昵,用室友的话说,世界上的男女没有单纯的友谊,只有赤果果的JQ。所以,我们的从B大最著名的冤家晋级为B大情侣排行榜榜首,而这,我也是在多年后的同学会上知道的。

        近八年的坎坷,我们一直纠缠不休,不管是离是和,最终我们还是走到了一起,并且有了个聪明漂亮的女儿,以及安静腹黑的儿子。虽然我们并不算最幸福的一对,但在我看来,已经很满足了。

        如果人的一生只能轰轰烈烈的爱一次,那这场爱我送给了他,艾锦。

        如果轰烈过后就是平静的人生,那我,愿意将余生连同诺言一起许给他。

        不是我爱你的宣言,而是——唯爱是锦。

        【PS:明天继续送上婚后的番外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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