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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0章 去父留子


洛北笙和云迟暮在历城忙着武林大会的事情,第一天的武林比试,是门派弟子比武,他们破茧也派出了十位高手,参加比试。

        来参加武林大会的,各色各样的门派都有,但最有趣的还是大门派之间的比试,小门小派很容易就被淘汰了。

        最让大家留意的,也是破茧,这个势力从他们听说为止,就热议不断,不等他们回神,破茧就已经在江湖占有一席之地了。

        百里家,霍家,都和破茧关系密切,那破茧也被江湖人默认,位居江湖九大门派之中了。

        "那就是破茧的弟子吧,可真是够猛的啊,这排名已经冲到前二十了,咱们今年参赛的门派少说也有一百吧。"

        "就是啊,这才第几场啊,就已经二十了,瞧着他们的冲劲,只怕还会往前进。"

        "破茧果然名不虚传啊,瞧着他们的招式,明明有气无力的,可就是能守住擂台。"

        "可不是,听说破茧的风格一向如此,最能用招式迷惑人,看起来虚弱,实则招式厉害着呢。"

        擂台之上比武激烈,台下的热议也不断,每逢破茧的弟子上台,声音比台上都要激烈。

        洛北笙看着台上的比武,嘴角勾了勾,虽然破茧已经淘汰了两位弟子,但还有八位,而且今天的比试,只要还剩三位就可以晋级到明天的比试。

        她可一点也不担心,这十位可是她精心挑选的。

        "这是懒无拳法?"

        "嗯,王爷也听说过?"

        云迟暮同洛北笙一样,是一袭白衣斗篷,笼盖在斗篷之中,看不清容貌身形,但坐在一起,画面感也极为美好,引得不少人都朝着他们这边看过来。

        他看着台上有气无力的拳法,笑了笑,又点头说,"这是西晋永王自创的一套拳法,看似慵懒无力,但招招威力十足,用的也是巧劲。"

        洛北笙听着,眉眼含笑,看向云迟暮说,"不错,这套拳法用的力气十分巧妙,而且格外省力,将身体气息运用到了极致,带动了拳头的力度,伤人足够碎骨。"

        因为她是女子,在力气上总是会输给男子,所以她便研究了各种用巧劲的武功,这套拳法她自小就开始练的。

        但他们才练习了不到一月,不能做到碎骨,但也足够抵抗对方的招式。

        而且这套拳法,看得清出拳的招式,却不知出力点在哪里,这才是这套懒无拳法的精髓所在。

        因为对手绝对猜不到拳头打在哪里,就无法防备,那岂能还赢?

        "你教他们的武功都是这般用巧劲的吗?"

        "主要还是有针对性,因为破茧招揽的门派不同,我对他们的训练也会有差别。"

        洛北笙轻笑了一声,见辰王殿下好奇,便详细解释,"就如金绝,他们原先就是杀手,我便教他们凌厉的刀法,还有暗器训练,这些他们本就熟悉,训练起来,才能更快地强大起来。"

        "再如天蚕,她们女子为多,我便教她们柔韧性为主的鞭法,用力少,学起来也快。"

        "铁砂他们用的是铁锤,要的是力气,所以平常我会让他们注重力量的训练。"

        "还有,我从众多弟子里面挑出了两百人弟子,专门训练,就是为了各种武林比试,就像今天这样的拳法。"

        "是可以让对方手防备不得,那注定会输。"

        云迟暮听着,很是赞赏,又佩服,北月的心思向来这样剔透,做事有章法,也不奇怪破茧能这么快在江湖立足。

        如此强的实力,又怎么能不在江湖扬名呢。

        "明净,你看,那边手握短刃的那伙人,就是暗器世家的罗家,也是之前在客栈刺杀我们的,同样也是江湖联盟之一。"

        云迟暮在江湖的化名为明净,他听着洛北笙的声音,顺着她指出的方向看去,顿时微微蹙眉,目光滑落在他们手上的短刃上。

        瞧着样子,也知晓并非普通的短刃,必然藏着暗器。

        "旁边坐着的就是铜山沙门了,来的是二当家,身后的弟子个个扛着铁锥,也足以可见,他们的强悍。"

        洛北笙只是简单扫了一眼,就收回了目光,既然沙门的人出现了,这么好的机会,得派人跟着他们,再做打算。

        "坐在主位的便是江湖联盟长,实力最为强大,江湖虽然没有武林盟主,但江湖各大门派都归武林联盟管,那实则她也算是武林联盟了。"

        "女子?"

        "嗯,她是机关世家千家的家主,千玖,她的夫家,也是机关世家的霍家,霍少主就是她的侄子。"

        洛北笙看向端坐在主位上的女子,神色清冷,该有四十岁了,但瞧着身姿也不过三十来岁,她一个女子位居千家的家主,本就不容易。

        而且还能统领江湖,让江湖人都愿意臣服,足以可见她的本事。

        但听霍少主说,千家主和丈夫的感情并不好,两人虽然有一个孩子,但早分居了。

        当年成亲,千家主夫妻就一直住在千家,毕竟千玖是家主,需要守着千家,而霍四爷并非霍家的家主。

        而且听说,霍四爷从来都插手不得千家的事情,关于千家的产业,千玖从来都是紧拽在手上的,霍家是管不上千家的。

        甚至在千玖生下一个儿子后,霍四爷便离开了千家,回了霍家住,夫妻二人貌合神离。

        江湖人更是戏称,千玖会嫁给霍四爷,不过是想去父留子,想要一个孩子继承千家罢了。

        "我听霍少主说,当年霍家就是看着千家是一个女子管家,就想和千家联姻,两家合并,好得到千家的机关术。"

        洛北笙忽然一脸八卦,随即意识自己的嘴角上扬,又无奈扶额,她真是跟着老夫人吃了太多八卦,自己也不由得喜欢八卦了。

        见辰王殿下看过来,又笑着说,"但千家主可不是一般女子,即便是嫁给了霍四爷,除了拜见长辈,嫌少去霍家。尤其是千家的事务,她都是用自己的人,不用霍四爷带来的人。"

        "两人成亲多年,霍四爷连千家的金库在哪里都找不到,尤其是有了孩子,更是姓千,不姓霍,后来霍四爷还离开了千家呢。"

        "所以江湖才会有戏称,千家主这是去父留子。"

        云迟暮听着,倒是心生些佩服,自古女子出嫁从夫,还未有嫁娶从妻,尤其是姓氏格外重要。

        千家主能让孩子随着她姓,只能说明她的本事比霍四爷强大,连霍家都不得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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