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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少小离乡,亦国亦家


秦时明月汉时关,万里长征人未还。

        灼灼本就应该清楚,这不是个太平的世道,自己从书外而来,也生活在一个和平的年代,战争残酷,也只是听说,何况这还是个架空的年代,自己在林家平平安安过了快十年,自然是没有意识到接下来的日子会有多不安生,他知道书里大概的情节,也曾了解大家的结局,可事态发展,早就不是自己所知道的那样了,他一张嘴,也不敢乱说什么。

        当今的民国时代,时局动荡,大大小小的势力范围遍布全国,可来自小国戎泊的外寇入侵,整个华国也数不出几片安宁之地,为着大帅的公事,林家也从苏常搬到了安康,除了几个旧仆还留在原处,林栖臣和灼灼也离开了自小长大的地方。

        安康尚太平,可并不意味着只有安康太平了就行,大帅林戈息率领的苏常军大部分扎在安康的边界上,守着一方平安,另一部分随着政府的大部队在前线参战。

        林戈息虽是文人出身,却有一副孤勇的性子,人家的长官蹲在指挥室里,他却愿意时刻待在战场上,跟着军队上前线,枪炮无眼,可他也不在乎,他是天生的军人。

        可上天眷顾正义,不一定眷顾勇者。

        意料之外、也是意料之中的事儿发生了。那是北上跟戎泊人打的一场仗,前面对面来了几波猛攻,可这边的军队也不是吃素的,双方有些僵持,损失不小,林戈息身为指挥官,拿着望远镜一遍又一遍的观察敌人,这边儿地势险,易受难攻,何况对方的给养跟不上,眼下又是倒春寒的季节,因此打退他们根本不成问题。

        战士们在交火后的夜色中,蹲在壕沟里,简单吃完几口干粮,就立刻像狼一样再紧紧盯着前方,林戈息不知什么时候也跑到了最前面,跟个普通战士一样守在那儿,他年过四十,可双眼仍旧锐利有神,若说战士如狼,那他就应该是那匹头狼。

        “大帅,喝点儿水吧。”林戈息接过水壶喝了几口,心里头觉得有些不痛快,这种时候,配着这阵阵凉意,该来几口烧刀子才对,看着面前茫茫一片,他点起一支烟,打火机的火苗微微地颤动,是这无边黑暗里唯一的一丝光明。

        他猛吸一口,吐出一缕烟雾,趁着片刻的安宁,跟副官聊起了天。

        “你看,这地方,叫雁归山,地势较高,多的是好树,人烟又少,现在天也暖了,等到春分的时候大雁归来,到时候,咱们来看看,必定是无上春色。”

        副官笑着应和。

        香烟伴着风燃得飞快,林戈息觉得还没吸几口,看看周围尽是疲惫不堪的弟兄,不禁感慨,“唉,田园寥落干戈后,骨肉流离道路中,这年头,哪个兄弟不想老婆孩子热炕头?打完了这一仗,大家能好好休整几日了,你也能尽快娶个老婆,从这儿驱车一天便能到安康,

        我也能回去看看夫人和阿偃,哈哈哈哈哈。”林戈息望向副官笑了起来,军校里二十多岁的小伙子,还是个愣后生,也算跟着自己出生入死了几年,但说到底还是个孩子。

        可惜,这个美好的理想还没有出世十分钟便被掐死了。对面来了外援,准确地说是看不见的外援,是从后方悬崖摸上来的特种部队,训练有素,在军队正与前方激烈交战之时,给他们来了个偷袭。敌人的出其不意,使得军队有些乱了阵脚,林戈息首先搞清楚了形势,将军队安排成两拨分别对敌,再有序往后方的山谷中撤退。

        形势一下子反转了,原本的必胜之战,却被对面打得分崩离析,华国军队的战士一个个倒下,部队不得已一点点地聚拢后退,忽然,敌人瞅准了时机,对着林戈息这边就是一顿炮轰,弹片纷飞,漫天是炸起的尘土,所有人都是灰头土脸的,可笑林戈息指挥战士们开炮,而他们连瞄准发射的机会都没有。

        “卧倒!”

        “进攻!”

        砰!一枚炮弹就在林戈息的身边降落,死神正与他擦肩,一个稚嫩的身影卧在了自己身上,待到反应过来,自己的小副官已经是伏在他的身上,血肉模糊,毫无气息了。

        林戈息被轰得耳鸣,等到他踉跄地站起,敌人的猛攻已经让他损失大半,他无法,甚至不能多瞧一眼为他付出生命的弟兄,只能指挥着部队,顽强抵抗。

        夜幕深深笼罩,缀着明亮闪动的繁星,天上没有积云,明天,该是个晴好的天,可惜美景无人欣赏,期盼能见明日朝阳,已是不易。

        林戈息看到眼下的颓败之势,心中五味杂陈,虽然呼叫增援的消息已经发了出去,可什么时候到还是未知,若是一味地后退,只怕撑不到那个时候,雁归山就要拱手送人。

        毫不拖泥带水,林戈息端起机枪,铿锵有力地喊道:“捐躯赴国难,视死忽如归!华国的战士们,就是拼尽最后一口气,也不能让贼寇踏进我们的疆土,杀!”

        无人退缩,无人畏惧,仿佛天上的星点散发出最后的能量,每个人都义无反顾地冲了上去,用枪、用手榴弹,消耗敌人、也消耗着自己的生命,雁归山,雁归雁归,雁还未归,贼何敢侵?

        在无数的勇气迸发与生命消逝中,一颗子弹飞来,贯穿了林戈息的胸膛,也是在仅剩的的几人豁出性命后,后面传来了熟悉的怒吼声、也是乡音,只是沉睡的人,留在山里,等雁归来了。

        这一晚,天上多了好多颗星星。

        雁归山一战,我方苏常军损失近半,歼敌三千,苏常军大帅林戈息,终年四十五岁。

        消息传回来的时候,傅康柔还在为她的丈夫准备爱吃的酒菜,明明就一日的路程,可等来的是一具干净却面色青白的尸体,军方那边给了烈士体面,将逝去的弟兄都打理干净了才送回了家,可这一点也不能减轻家属的伤痛,见过无数大世面的大帅夫人,登时就晕了过去,醒来了也是一个劲儿地哭,几日下来,尸体也没安葬,她还穿着那件等他回来那日穿的蓝白的旗袍,妆也花了,头发也散了,那又怎样呢?没有想给看的人了,乱就乱吧。

        得到消息后,大帅府都蒙着一层悲戚,灼灼知道林戈息死了很是意外,毕竟在原书中,他早就应该死了,可毕竟这么多年了,与书中相左之处实在太多了,还以为老头子能平安过一生呢,结果还是因为战争而死,毕竟对自己有恩,灼灼一时感慨良多,不过让他担心的并不是这个。

        灼灼望向书房,安康的大帅府不如苏常老家的大,书房也是偏仄,更别提像角书院那样单独辟出来的大院儿了,就是那么偏的一间房,当时林栖臣着了魔似的要拿来做书房,此刻,又像献祭一样将自己关了起来,父亲的遗体回来的时候就在遗体前跪了两个时辰,然后在外人面前一滴眼泪没掉地回了自己的地方,不问世事。

        林戈息的葬礼还是办了,骨灰送回了苏常,依旧是原书中写的那样,“举城哀哭,百姓纷纷祭奠送灵”。

        葬礼上,大家来回忙碌,灼灼眼睛就离不开林栖臣,他一直在给自己找事情做,望向父亲的灵位的眼神若有所思,坚毅中透着一股子狠劲儿,可一直憋着,不愿意跟人交谈,灼灼害怕这孩子会把自己憋坏了,于是发挥自己厚脸皮的老本事,也不管什么少爷不少爷,少帅不少帅的了,一个劲儿的往上凑,不惹麻烦,就是聊聊天儿。

        林栖臣知道这小家伙是想开导开导自己,偶尔对他努力的样子笑笑,其他还是老样子。

        葬礼过去后的几天,林栖臣愈发疯魔,几天不吃不喝将自己关起来,谁也不理,也就他那同样难过的母亲来时会应几句。

        几天后,林栖臣从书房里出来,第一件事是去了街上的理发店,将一头秀气文人的发型剪成了平头,露出有神的眼睛和光洁的额头,他偏秀气的长相反而与这头短发相得益彰,眼神也不再青涩,一回来就与灼灼撞了个正着,新样子愣是让灼灼脸红了。他可是男的,我也是男的,大家都是男的!灼灼不禁在内心里大喊,努力让自己平静下来。

        林栖臣很意外地没有收敛自己的情绪,带着些宠溺地摸摸灼灼的脑袋,然后头也不回地往祠堂去了。

        林栖臣是去找傅康柔的,母亲可能到现在心情也不好,但很抱歉,她的儿子可能要让她更伤心了。

        “母亲。”

        傅康柔一脸灰色,穿着素衣对着牌位发呆,自丈夫死了之后,她就像在一夜间老了十岁,光华不在,连儿子叫她,她的反应都慢了些。

        “阿偃。”阿偃是林栖臣的乳名,意在偃甲息兵、偃革为轩,家乡再无战乱,这是林大帅一直以来的愿望,但乳名私隐,只为父母称。

        林栖臣很是平静地跪在林戈息的牌位前开口,像是说给母亲,也像是讲给父亲。“孩儿要参军。”傅康柔捏紧了手里的纸钱,她不是没想过这一遭,只是来得太突然,大帅自小就给儿子灌输扫除荡寇,报效国家的思想,老子已经倒在了战场上,作为一个国人,自然是前仆后继,敢于牺牲,可作为一个母亲,就是把自己唯一的亲人往一条生死未卜的路上送,她知道,所以她不想同意,但也不敢拦着。

        “你长大了,想完成你父亲的遗愿,为母的不拦你,只是,听我一句,在战场上,想想你的家人,想想我这个老太婆,留条命回来看看我。”

        春日繁花将满目,恰是征途好时节。征兵的公告这些日子来就没停过,林栖臣取了父亲留给他的字“孤城”,便毫不犹豫地参了军。哪怕国家只剩一座城池,也必然肝脑涂地、蹈锋饮血。

        临行前几日,灼灼一句话也不敢搭,倒没什么别的,只是没了父亲的庇佑,林栖臣不知道要吃多少苦,年纪还这么小就得去见刀光血影,灼灼突然有一种自己养了很久的孩子要被送走的不甘心。

        “这个送你。”

        “是什么?”眼看着林栖臣递过来一张颜色漂亮的纸,灼灼接过来,发现不是钞票,有些可惜。

        “花笺子,上面写的,是你的名字,我这张没有写好,就送给你了。”灼灼突然有些懵,什么叫这张没写好?他还写了其他的?写来干什么?为什么要写自己的名字?难道是带在身边?灼灼看向林栖臣,可这人面不改色心不跳,完全没有觉得刚才这话会让人产生误会,只有灼灼一个人在胡思乱想,这小子要干嘛?该不会是要把他掰弯把?小爷21世纪来的都没那么开明,更何况是在这个“伪民国”呢?

        可面前的是自己的“衣食父母”,灼灼也不好开口呀。

        送行那日,家里的声势浩大,林家唯一的继承人就这么离家了,还不知何时能归,傅康柔一大早便在门口等着,等儿子出来再跟他说会儿话。

        林栖臣房间里,安静地掉一根针也听得见。按理说林栖臣该出发了,可他却眉头紧锁,实在是不吉利。他看着为自己忙前忙后的小“助理”,正是好的年纪,乌黑的头发,浓密的睫毛,亮亮的眼睛,白白的皮肤和脖颈,还有细细的腰身和脚踝,怎么看怎么惹人喜欢。

        “过来。”只见灼灼像失了魂一样听话地走到林栖臣面前,长大了的林栖臣有很多行为都让他看不透。

        “我已经跟家里人都说好了,你还住在这院子里,以后我不在,他们也不会让你干重活,当然,你也不要出去闯祸,就在家乖乖等我回来。”

        “少帅干嘛费心安排这个,我怎样都可以的。”这话虽是懂事儿,可语气委婉,颇带着一股21世纪的绿茶味,听的人心里痒痒。

        林栖臣闻言一笑,伸手揉了揉灼灼松软的头发,像在摸一只小猫。“我不在家,怕你受欺负。”

        听得灼灼又是老脸一红。

        “少爷,该出发了。”

        外面有人来催,更何况他娘还在门口等着,两人也再没多说什么话,林栖臣便带着轻快的行囊出了门,他不让灼灼送,还说什么万一他人在门口,自己就只会一直往他那里瞟,母亲有什么嘱咐就一概听不进去了,灼灼在院门前一边看着林栖臣离去的背影一边心里嘀咕,这小子的甜言蜜语是跟谁学的?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油嘴滑舌?

        林栖臣去参军了,十九岁正美好的年纪,一同去的,还有二十岁,自异国归乡的唐渊,万里赴戎机,关山度若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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